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培训意见、建立后备人员储备库、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进行再培训和实习锻炼、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知识培训等内容。该制度旨在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水平,确保营运船舶的安全管理。营运船舶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海事管理部门、船舶安全检查站及相关单位。该制度特别适用于负责船舶安全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参与船舶安全检查培训和管理的相关人员。通过实施该制度,可以有效提升船舶安全检查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保障营运船舶的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