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员职责讲解了交通安全员在上级党政机关、市交安委和基层交通安全主管机关及本单位领导下,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具体包括车辆及驾驶人的检审验工作。交通安全员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学习交通法律和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并定期公布本单位的安全情况。此外,交通安全员还应建立交通安全例会签到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不按规定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批评、警告等处罚。同时,交通安全员需建立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工作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中,交通安全员应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参加交安委的安全例会和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及工作会议。交通安全员还需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纠正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和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对违法和违规的人员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交通安全员职责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企业以及其他涉及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的部门。该文件为交通安全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导和职责范围,有助于提升各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