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按照经营资质条件和核定得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2、依法经营,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3、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上岗,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 4 个小时。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7、严禁超限超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8、按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或承运人责任险;9、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导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