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车辆安全检查管理规定讲解了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内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管理措施,旨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项目顺利进行。该规定明确了安全部作为项目建设期车辆检查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车辆运行前的检查、每季度的定期检查以及临时车辆进场的检查。安全部和HSE安全管理人员需编制车辆颜色代码并建立最低检查标准。施工单位则负责车辆进场前的自查,并将结果存档备查,同时在入场前7天向项目部安全部提交主要车辆的技术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还需严格执行本规定,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确保有记录资料。此外,规定还详细列出了车辆进出项目时应遵守的相关法规,包括喷涂、粘贴标识标志的要求,如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车辆应显示施工单位名称、悬挂清晰完整的号牌等。进场车辆安全检查管理规定适用于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内的所有作业机动车辆,包括施工单位自有车辆、租赁车辆以及特种作业机械。该规定特别强调了安全部和施工单位的责任,确保所有进场车辆符合安全标准,保障项目施工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