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讲解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定级方法和程序,旨在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该办法适用于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由高到低。应急管理部负责一级企业和海洋石油企业的定级工作,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和三级企业的定级工作。定级工作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示、公告五个步骤。企业应自主开展标准化建设,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组,对照所属行业标准进行自评,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申请定级的企业需向相应组织单位提交自评报告,组织单位审核后报定级部门。现场评审由负责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整改合格后,组织单位将企业名单报送定级部门,定级部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适用于全国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这些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时,可以依据本办法自愿申请标准化定级,以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不同等级的定级工作,确保定级过程公正、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