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观测工作业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测绘法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2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1)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2)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3)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4)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5)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在上井后 2 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6)对采掘工程的市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
2、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3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4地质观测人员应根据工作面的位置、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5地质观测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条痕板、钉子、线绳等。6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7现场的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所规定的符号。8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9沉积岩的观测与描述(1)内容和要求:要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
3、,要取其新鲜断面所显示的颜色;单色岩石先鉴定岩石基本颜色,再观察其色度的深浅。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如深紫红色、浅黄绿色等。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的岩石,首先鉴定出岩石主要颜色,再确定次要颜色。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的结构类型, 根据碎屑的矿物成分及含量确定岩石类型;当某一矿物成分含量达 25 以上时,要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并参加岩石的命名。要观察、描述沉积岩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岩石粒度分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岩石命名。碎屑粒度含量达 50 以上者构成基本名称;粒度含量为 50 25 者,以“质”表示;粒度含量为 25 5 者,以“含”表示;含量少于 5 则不参与命名。如含粉
4、砂细砂岩,砂质泥岩等。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 描述碎屑颗粒的滚圆度和分选性。要观察、鉴定胶结物的成分,描述其胶结状态、类型。要描述沉积岩的层理类型。区分水平、斜交、交错、波状、透镜状层理类型。岩层的厚度(层系的厚度)要按三类观察记录:厚层(20 05 米) ;中厚层(05 01 米) ;薄层(01 001 米) 。对于岩石中的结核,要观察、描述其形态大小和成分。要尽可能地鉴定化石的种属,重点观察、描述其特点、数量、大小及产状。用锤击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划来确定岩石的摩氏硬度(以岩石强度分级表进行比较,小刀硬度:50 55 ;指甲硬度:20 25) ,并描述其断口形状和条痕色调。观察、描
5、述岩石的吸水性(遇水变软或膨胀)等物理性质。(2)粘土岩应注意观测描述岩石的颜色、物质成分、固结程度、滑腻与干燥程度、可塑性、吸水性、发育程度以及有无结核、包体结构及页理发育程度。(3)沉积岩的观测方法及注意事项:观测描述工作必须随着井巷工程的掘进及时进行,并须敲开岩石,观测描述其新鲜断面。观察描述岩石颜色和条痕时, 要在统一的自然光线和岩石湿度下进行。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 描述; 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例如可用浓度为5 的稀盐酸试剂滴在岩石标本上,若发生气泡,即可确定碳酸盐成分的存在。靠近露头受风化影响的岩石,应沿其倾向每隔 10
6、 米选一个点观测描述。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内妥善保存。标本上要贴标签,注明岩石名称、标本的形状特征、取样地点、层位及取样时间。10含煤地层中的火成岩应进行以下观测描述:(1)颜色、结晶程度及矿物成分,并确定火成岩的名称。(2)侵入体的位置、产状、宽度及其形态。(3)侵入体周围的煤层变质范围及其变质程度。(4)观察火成岩的内生节理及含水性。11煤层的观测与描述(1)井筒、石门等穿层巷道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均应按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描述。(2)沿煤层掘进的巷道(包括工作面切眼) ,其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程度分别为:稳定煤层大于 50 米不小于 100 米;较稳定煤层大于 25 米不小于 50 米;不稳定煤层大于 10 米不小于 25 米;极不稳定煤层不大于 10 米。(3)稳定和较稳定煤层,两观测点的煤厚之差大于 025 米或倾角之差大于 5 时,在两测点间必须增加一个观测点。(4)两观测点间有构造时,必须测量其产状,并绘制素描图。(5)各煤层观测点的描述内容包括煤层结构、煤层厚度、煤层顶底板岩性、煤质、煤层含水性等。(6)当煤层变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