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第 1 条 矿井地质工作必须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第 2 条 掌握矿井地质观测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校验、保养和使用。第 3 条 矿井地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必须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中各项技术要求和规定进行操作。二、矿井地质观测第 4 条 观测前,地质工作人员要根据工作面的位置、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地质观测方法。第 5 条 矿井地质工作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钉子、线绳等。第 6 条 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
2、进行,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第 7 条 现场的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所规定的符号。第 8 条 每次现场观测不得少于 2 人。并对观测结果进行交叉复实。(一)沉积岩的观测与描述(一)沉积岩的观测与描述第 9 条 沉积岩的观测描述内容和要求:1.1.要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并指出其色度的深浅。要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并指出其色度的深浅。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如深紫红色、浅黄绿色等。2.2.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碎屑的矿物成分及含量。要逐一观察沉积岩碎屑的矿物成分及含量。当某一矿物成分含
3、量达 25%以上时,要对其进行详细描述,并加入岩石的命名。3.3.要观察、描述沉积岩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岩石粒度分要观察、描述沉积岩碎屑的粒度大小,并按岩石粒度分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岩石命名。级标准和岩石粒度命名原则进行岩石命名。碎屑粒度含量达50%以上者构成基本名称;粒度含量为 50%-25%者,以质表示;粒度含量为 2.%-5%者,以含表示;含量少于 5%则不参与命名。如含粉砂细砂岩,砂质泥岩等。4.4.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描述碎屑颗粒的滚对于中砂粒级以上的碎屑岩要观察、描述碎屑颗粒的滚圆度和分选性。圆度和分选性。5.5.要观察、鉴定胶结物的成分,描述其胶结状态、类型。
4、要观察、鉴定胶结物的成分,描述其胶结状态、类型。6.6.要描述沉积岩的层理类型。要描述沉积岩的层理类型。区分水平、斜交、交错、波状、透镜状层理类型。岩层的厚度(层系的厚度)要按三类观察记录:厚层(2.0-0.5 米);中厚层(0.5-0.1 米);薄层(0.1-0.01 米)。对于岩石中的结核,要观察、描述其形态大小和成分。7.7.要尽可能地鉴定化石的种属,重点观察、描述其特点、要尽可能地鉴定化石的种属,重点观察、描述其特点、数量、大小及产状。数量、大小及产状。8.8.用锤击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划来确定岩石的普氏硬度用锤击法或用小刀、指甲刻划来确定岩石的普氏硬度(以岩石强度分级表进行比较,指甲硬
5、度(以岩石强度分级表进行比较,指甲硬度 2.0-2.5;2.0-2.5;小刀硬小刀硬度度:5.0-5.5:5.0-5.5).并描述其断口形状和条痕色调。并描述其断口形状和条痕色调。9.9.观察、描述岩石的吸水性(遇水变软或膨胀)等物理性观察、描述岩石的吸水性(遇水变软或膨胀)等物理性质。质。第 10 条 沉积岩的观测方法及注意事项:1.1.观测描述工作必须随着井巷工程的掘进及时进行,并须观测描述工作必须随着井巷工程的掘进及时进行,并须敲开岩石观测描述其新鲜断面。敲开岩石观测描述其新鲜断面。2.2.观察描述岩石颜色和条痕时要在统一的自然光线和岩石观察描述岩石颜色和条痕时要在统一的自然光线和岩石湿
6、度下进行。湿度下进行。3.3.在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描述在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描述;若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行鉴定。例如可用浓度为 5%的稀盐酸试剂滴在岩石标本上,若发生气泡,即可确定碳酸盐成分的存在。4.4.靠近露头受风化影响的岩石应沿其倾向每隔靠近露头受风化影响的岩石应沿其倾向每隔 1010 米选一个米选一个点观测描述。点观测描述。5.5.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内妥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内妥善保存。善保存。标本上要贴标签,注明岩石名称、标本的形状特征、取样地点、层位及取样时间。(二)火成岩的观测与描述(二)火成岩的观测与描述第 11 条 含煤岩系中的火成岩应进行以下观测描述:1.1.颜色、结晶程度及矿物成分,并确定火成岩的名称。颜色、结晶程度及矿物成分,并确定火成岩的名称。2.2.侵入体的位置、产状、宽度及其形态。侵入体的位置、产状、宽度及其形态。3.3.侵入体周围的煤层变质范围及其变质程度。侵入体周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