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照明操作规程讲解了施工现场照明的基本要求和安全规范。文中提到,施工现场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避免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推荐使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并确保灯头与易燃物保持至少 0.3 米的距离。流动性碘钨灯需用金属支架固定,并用不小于 0.2 米的绝缘材料隔离。露天装设的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且距地面高度不低于 3 米。工作棚和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连接灯数不超过 10 盏,超过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 2.5 米,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 25 个,额定电流不得超过 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2、。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 220V 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并确保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和漏电。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潮湿作业环境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V,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12V。36V 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并在一、二次侧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 3 米。照明变压器还应有防雨、防砸措施。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施工照明操作规程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各类施工现场,特别是涉及夜间作业、潮湿环境和密闭空间的施工项目。该规程为施工现场的照明设计、安装和维护提供了详细的安全指导,旨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因照明不当引发的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