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基工程石方施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讲解了石方爆破作业的详细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爆破器材的管理与运输、爆破作业中的具体操作要求以及爆破后的现场处理措施。文件指出,石方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管。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避免正面对锤。炮眼口应避开电线、路口和构造物,凿打炮眼前应清除坡面的浮岩危石。爆破器材库的选址和搭建需当地公安部门指导,运输时须用专用工具并在公安部门押运下进行,途中不得停留,且应避开人员密集区域。爆破器材管理需严格执行领用和退库制度,严禁一人同时搬运炸药和雷管,禁止乱丢乱放和私藏。爆破作业应有专人指挥,设立明显的
2、危险边界标志,并在警戒区四周安排警戒人员。导火索起爆时,其长度应保证人员能安全撤离,不得短于1.2米,不得在同一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露天爆破作业时,每人连续点火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个人的点炮数量应相同,严禁脚踏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电力起爆时,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与其他电源线路分开敷设。在雷雨季节或潮湿场地,应采用非电起爆法;深度超过10米的爆破必须采用电力起爆。大型爆破需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后由专门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需考虑飞散物、地震及冲击波的影响。石方地段爆破后,确认解除警戒并处理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可进入现场。人工撬动岩石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落,严禁上下双重作业,撬棍高度不超过肩部,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或放在肩上施力。爆破时应设警戒线,安排足够人员防止人、畜或车辆在警戒区内通行。路基工程石方施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适用于从事路基工程石方施工的企业、施工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涉及石方爆破作业的工程。该规程为相关人员提供了详细的爆破安全操作指南,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