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运输安全规程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上运送,其间距应相隔 50 米以上。3、人力运送雷管与炸药时必须由专人护送,必应直接运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炸药的数量不得超过 20kg 或原包装一箱。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装置,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手。5、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严禁运送爆破器材。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