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安全规程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2.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 2.5 米;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 10 米,挖土要至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3.土方开挖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4.开挖深度超过 1.5 米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应设置人员上下的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 2 米,必须在四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干,在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5.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6.机械挖土,挖土机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进入。司机必须持证作业。7.弃土应及时运出, ,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坑沟边 1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8.基坑(槽)开挖深度超过 3 米以上用吊车吊运弃土时起吊设备距坑边距离一般不得小于 1.5 米, 坑内操作人员在起吊时马上离开吊点正下方。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和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或加固。夜间挖土方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