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刑法修正案讲解了多项重要修改内容。该修正案于2020年12月26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修正后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新增条款中,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
2、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关于安全生产规定,新增条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情形包括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涉及安全生产
3、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关于假药劣药,新增条款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情形包括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原文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2021年刑法修正案适用于法律工作者、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药品生产与销售企业、公共交通运营单位等。该修正案的内容对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公共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药品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有助于相关机构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