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C类继续教育讲解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的要求,涵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文档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文档还提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要求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建设单位在需要临时占地、停水、停
2、电等情形时,应按国家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于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行为,将受到罚款和法律责任。重大事故的定义、事故报告程序、事故处理中的法律责任以及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工伤认定标准也被详细说明。地方性法规部分则涉及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支持中介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培训等活动,以及从业人员享有的劳动安全权利。安全C类继续教育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从业人员,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要通过学习和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能力,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该文档也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帮助他们了解和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