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双体系实施指南》讲解了山东省内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在生产活动中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级与管控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该标准涵盖了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的职责和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标准强调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要求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明确各层级人员的职责,并制定了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此外,还提出了制定培训计划和保障培训开展的工作措施,确保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等能够接受全员培训。标准还强调了落实职业病危害风险基础管控措施的重要性,以提高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双体系实施指南》适用于山东省内的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有效的风险分级与管控。其他陶瓷制品制造企业也可参照此标准执行,以提升自身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员工健康安全。该标准为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提供了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方法,帮助企业更好地识别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减少职业病发生率,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