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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过氧化氢行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 过氧化氢行业隐患排查实施指南.doc--点击预览
- 过氧化氢行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doc--点击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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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ICS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37山东省 地方标准过氧化氢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指南 - - 发布 - - 实施发 布DBXX XXXXXXXXX1目次前言.2引言.31 范围.42 规范性引用文件.43 术语和定义.44 基本要求.44.1 全员落实.44.2 安全管理一体化.44.3 激励约束.44.4 完善制度.45 隐患分级与分类.45.1 隐患分级.55.2 隐患分类.56 工作程序和内容.5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56.2 制定排查计划.66.3 隐患排查.66.4 隐患治理.87 文件管理.98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99 持续改进.9附录一 (资料性附录) 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11附录二 (资料性附录)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12附录三 (资料性附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13附录四 (资料性附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14DBXX XXXXXXXXX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DBXX XXXXXXXXX3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过氧化氢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过氧化氢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DBXX XXXXXXXXX4 企业生产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过氧化氢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等。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采用固定床钯触媒蒽醌法氢化工艺,工艺主要过程主要有氢化、氧化、萃取、净化、后处理等流程的过氧化氢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本标准下述企业均指过氧化氢生产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 16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 (安委办20121 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安监总管三2012103 号)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861-2009)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298 号)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3.1事故隐患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隐患排查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3.3隐患治理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4基本要求基本要求DBXX XXXXXXXXX54.14.1 全员落实全员落实4.1.1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管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管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4.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4.1.2.1 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4.1.2.2 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4.1.3 企业安全或生产调度部门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装置运行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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