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讲解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要求,明确了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和维护的具体技术内容。该规范详细阐述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设备材料进场检验、系统布线、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和验收程序等方面的要求。特别强调了强制性条文的严格执行,这些条文涉及系统的基本功能、设备性能和安装要求。规范还增加了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施工及验收要求,修订了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不一致的内容,强化了系统的维护使用,并对规范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全面修改,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及验收中的职责和程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适用于从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公司、消防检测机构、消防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产品的制造企业。该规范为上述单位和个人提供了系统的施工及验收标准,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