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1987讲解了卤代烷灭火系统的设计规范,该规范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并于1987年正式实施。规范共分为七章和六个附录,涵盖了总则、防护区设置、灭火剂用量计算、设计计算、系统的组件、操作和控制以及安全要求等内容。规范详细介绍了卤代烷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设计原则、防护区划分、环境温度要求、耐火极限、允许压强、通风机和防火阀的关闭要求、泄压口设置、灭火剂用量计算方法、灭火剂设计浓度的确定、灭火浓度和惰化浓度的应用以及各种特定场所的灭火要求。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1987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卤代烷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该规范特别强调了系统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应用,适用于可燃气体火灾、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可燃固体的表面火灾和电气火灾的扑救。同时,规范明确了卤代烷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活泼金属、金属的氢化物、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能自燃的物质和强氧化剂等特殊物质的火灾。该规范为设计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技术依据,确保卤代烷灭火系统在实际应用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