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的行政手段讲解了我国当前正在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与指导、企业实施与保障、员工权益与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中介支持与服务”的五方运行机制。文章还详细阐述了坚持有效的管理原则,包括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三同时原则、五同时原则、三同步原则、安全否决权原则以及事故查处的四不放过原则。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强调“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搞技术必须搞安全。三同时原则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五同时原则要求企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也要同步进行安全生产工作。三同步原则则强调企业在规划和发展过程中,安全生产应与生产经营同步规划、实施和运作。安全否决权原则指出,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好坏的基本内容,在评选先进时必须首先考虑安全指标。四不放过原则要求事故发生后,必须查清原因、教育当事人、落实整改措施、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管理的行政手段适用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尤其是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层管理者和技术人员。该文档旨在帮助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