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班组民主活动、执行公开为加强区队民主管理工作,贯彻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工作方针,拓展民主管理的渠道, 调动职工群众参与区队管理的积极性, 结合本区队的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民主管理制度:一、区队实行民主管理,队组工会主席参加区队的班子会、并同班组长一起参加区队每月一次的园班会,共同研究区队安全生产等的重大事项.二、根据职工大会及职代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审议队长的行政报告,提出对区队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三、建立工资奖金分配监督管理小组,队组工会主席为小组长,对区队的工资奖金分配实行监督。四、对工资奖金分配情况坚持“四公开”、“四上墙”制度。五、坚持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的程序化审批制度,无上级领导的审批签字不得执行。六、队组工会每半年对区队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的结果班子成员要诚恳接受,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