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班前班后制度考核办法1、班队长必须按照区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班前会,对当天上班职工认真进行点名。班队长不按时参加班前会的给予 100 元的处罚。2、班前会前要按照公司的规定认真开展班前礼仪活动。不认真开展班前礼仪的班队长和值班人员,各罚款 50 元。3、开会迟到者,每次罚款 50 元。不请假者每次罚款 100 元。4、开会期间,电话必须处于关机或震动状态,手机铃响、随意接听电话罚款 50 元。并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和小声议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否则给予责任人 50 元的罚款。5、各班队在班前会要对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和当天人员及工作进行认真的安排和部署。不安排、不总结的给予队长每次 100 元处罚。6、班前会期间要及时宣传贯彻集团公司和神源煤化工相关文件精神,做到学有签字。不按规定进行学习和职工无签字的,队长每次罚款 200 元。7、班后会班队要认真落实本班的安全和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要做好班后人员的签到汇报工作,不按要求做的,一次给予班队长 200 元的罚款,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