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讲解了专职安全员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文件指出,专职安全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与有关领导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法规的行为,经说服无效,有权越级上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其是专职安全员。该文件为他们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导和职责划分,有助于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作为对企业专职安全员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