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所正付所长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卫生所正副所长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包括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制度、法令和规定,对职工进行相关教育,总结并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负责组织领导医务部门对工业卫生、职业病及职业性多发病、常见病进行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测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相关部门限期解决;每年组织对从事高空、高温和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体检,对不适合继续从事这些工种的人员提出调岗建议;负责因工负伤人员的伤害程度鉴定,决定休工治疗日期,伤愈后负责鉴定是否恢复原工种或变换工种;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女工“四期”保护;监督、检查验收职工食堂的生、熟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卫生所正付所长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工业企业特别是存在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企业,以及涉及高空、高温作业的单位。该文件为卫生所正副所长提供了明确的职责指导,有助于确保职工健康与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