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仙桃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仙桃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湖北省工矿商贸基础工作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整治目标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 建立和完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工贸企业风险辨识管控能力,全面排查治理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有效管控,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2、管理水平,全力维护我市安全生产稳定形势。组织领导成立仙桃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整治领导小组, 对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统一领导,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仙桃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跟踪了解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相关事务的处理汇总等工作。整治范围此次整治包括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乡镇人民政府、园区、街道办事处等管理机构履职情况的督导,覆盖我市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纺织、商贸、轻工、烟草、机械等行业的企业和辖区地方政府管理机构。 突出熔
3、融金属、 液氨制冷、 可燃粉尘、有限空间、特种作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及维护、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一)对企业的检查内容:1、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4、需要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资质。3、设施设计及硬件配置情况企业的设计、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是否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是否对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二)对乡镇人民政府、园区、街道办事处的督导内
5、容: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依据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 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街道)管理机构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考核机制,是否运用各种措施强化属地管理,防范安全生产风险。2、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街道)管理机构要以村(居)委会或片区为基本单元,形成网格化管理。要整合社会资源,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查找事故隐患、报告违法行为,组织协管员、志愿者和社会力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巡查、宣传、演练等活动。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3、强化
6、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街道)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合理安排进度,统筹安排好各阶段工作,防止走过场,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强化跟踪,确保工作进度。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专项整治效果的跟踪,定期进行复查,组织各企业间学习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差、工作进展缓慢的企业要组织进行定点帮扶,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三)严格执法,推动隐患整改。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企业仍存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 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