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安全审查要点随着科学事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不断向空间延伸,塔式起重机械设备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工程建设领域,而由于塔式起重设备管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直居高不下。工程监理单位作为施工现场的主要责任主体之一,对预防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起着重大作用。0 引言工程监理单位作为施工现场主要责任主体之一,对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控制中,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0.1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0.2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0.3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0.4 监
2、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0.5 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0.6 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就以上职责履行而言,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具体实施。1.塔机安装准备阶段1.1 设备选型。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征,要求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一般为总承包单位)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特征,从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生产厂家等方面对拟使用的塔式起重设备进行优选,通过优选,明确设备产权归属、安装单位。如遇较为复杂的工程项目,应建议总承包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建筑起重机械, 不得选用: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选型确定后,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将设备选型相关资料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1.2 审查塔吊产权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这部分,应分塔机资料和产权单位资料,通过总承包单位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塔机资料包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塔机产权登记证书。产权单位资料分为租赁设备和自购设备两方面进行审查;对租赁设备,产权单位应提供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行业确认证书,明确
4、租赁双方安全责任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总包单位自购设备,应审查其能够证明为自购设备的相关资料。1.3 审查总包单位塔吊基础施工方案。根据所选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对基础和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审查总包单位所报方案并监督实施;塔吊安装前,应组织总包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塔吊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安装阶段。1.4 塔吊安装(拆除)单位相关资料。审查安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安装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包括:1.4.1 持有安全生产开合合格证书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是否到位;1.4.2 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
5、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信号工、塔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到位;1.4.3 辅助起重机械的合格证及操作人员的资格证是否符合要求。1.5 审查安装(拆除)方案。1.5.1 程序性审查,该方案是否经安装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安装企业法人印章,是否经总包单位技术、安全、设备等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总包企业法人印章。1.5.2 技术性审查,应按照塔机使用说明书和作业场地的实际情况、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审查。1.5.2.1 安装方案主要审查:1)工程概况;2)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3)所选用的塔式起重
6、机型号及性能技术参数;4)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还设置;5)爬升工况和附着节点详图;6)安装顺序和安全质量要求;7)主要安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8)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9)电源的设置;10)施工人员的配置;11)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置;12)安装工艺程序;13)安全装置调试;14)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15)应急预案等。1.5.2.2 拆卸方案主要审查:1)工程概况;2)塔式起重机位置的平面和立面图;3)拆卸顺序;4)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5)拆卸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6)电源的设置;7)施工人员的配置;8)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置;9)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10)应急预案等。1.5.2.3 对于群塔,应审查是否有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且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1) 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2m;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 2m。1.5.2.4 审查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有关资料。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