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讲解了船舶安全检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旨在规范船舶安全检查行为,确保船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规定。文件分为通用部分和港口国监督检查两大部分。通用部分明确了检查员在登轮前需准备的工作,包括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则,以及在实施检查时需出示证件并说明目的。检查内容涵盖了船舶配员、证书文件、结构设备、载重线要求、货物积载、船舶保安、船员操作能力、人身安全、健康条件、管理体系有效性等多个方面。检查员可以采用查阅证书、现场核查、询问、测试设备操作、要求船方演习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缺陷证据。同时,文件规定了选择目标船的原则,避免在特定时间内对船舶进行检查,允许船方就检查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港口国监督检查部分详细描述了目标船选择的标准、初步检查和详细检查的具体步骤,以及中止检查和滞留船舶的条件和程序。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适用于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船舶安全检查员、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长和船员等相关方。该文件不仅为海事管理机构提供了详细的检查指南,也为船舶运营各方提供了明确的合规要求,有助于提升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