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专项检查的内容及监理措施【监理措施】一、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二、易燃、易爆物品1、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种类、性质分别设专用存放库房,库房应设置在远离火源、固定动火作业场、疏散通道及人员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避风处。2、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三、临建设施1、一般规定1.1、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1.2、施工现场临建
2、房屋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1.3、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高度应不低于 2.4m。1.4、临建房屋每排连续设置不得超过十间,敞开式外走廊房间门至楼梯口最大距离应不超过 35m。不得采用封闭式 外走廊,临建房屋区域应保持防火通道畅通。1.5、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指定具备电工岗位资格的专人进行管理,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用电管理巡回检查记录。1.6、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
3、、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2、职工宿舍2.1、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12 人,严禁睡通铺。2.2、宿舍等临建房屋房间门必须外开,并能达到向外开启 180 度,门框强度应满足门开启时的受力要求。2.3、宿舍房间窗口不得设置栅栏、斜十字圆钢加固件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原有的应立即拆除。拆除后,斜十字圆钢加固件应分别设置在窗口的上、下墙板部位。3、伙房3.1、新建伙房应采用砖混结构房屋,必须是单层,并独立设置。3.2、伙房内 15kg 以上容量燃气瓶罐应单独隔离设置在伙房外临建房内,伙房应根据实际用电负荷需求计算选配用线及电气安全控制装置。3.
4、3、伙房应使用防水型电器开关、插座与灯具,并应选用防溅型且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 漏电保护器。4、其他设施4.1、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4.2、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检查内容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及防火措施;【监理措施】1、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2、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3、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4、动火时,监控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并不得兼职或离岗;5、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
5、) 、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6、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检查内容三】在建建筑物挂设的密目安全网以及住人的彩钢板房屋板内填充材料的阻燃性能;【监理措施】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2、使用前施工单位消防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3、自 2009 年 2 月 13 日起,建筑施工现场储存易燃物品的仓库、宿舍、值班室等生活区新购置搭设的临建活动房屋,必须安装使用绝燃型玻璃丝棉复合板材的临建活动房屋,玻璃丝棉复合板材的体积密度不得小于60 /m3。【检查内容四】高层建筑施工消防设施、水源水压、器具实用效果;施工现场在建工程、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监理措施】1、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