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员现场生产安全监控指引一、开好工前会,了解、掌握本段装卸作业收发、堆叠要求,掌握货物单号、规格、单重,做到心中有数。二、及时做好交接班,交清接清货物收发数量、堆放位置、规格、单重和分票情况,及时带好堆。三、堆场仓库作业前,认真检查堆场、仓库作业安全环境。1、检查作业堆场、仓库通道是否畅顺,有无影响作业的障碍物。2、检查堆场、仓库灯光照明是否完好有效。3、检查库、场沟、渠、渗水井盖有无缺损。4、检查上班次作业清洁保洁工作是否落实。四、向班组作业人员、司机布置安全质量措施、要求、注意事项。1、向作业人员告知货物的性质、单重和平均单重,无标签单重的货物,应重新标明单重。2、向作业人员告知堆叠安全
2、质量要求,堆高、堆型等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各类块型五金和散装条型钢材(管)叠十字堆不得超过 3m。 各种捆物不得超过 4m。 各种盘(卷)型货物、包装货物和其他杂货堆不得超过 5m(袋装货仓库内堆存不得超过 4.5 米) 。 卷钢堆叠 4t件以下堆 4 件高;4t件10t件堆 3 件高,10t件以上堆 1 件高,特种卷钢和另有规定的除外。 易滚动的货物底层应用三角木或专用防滚垫料等楔牢加固。 消防器材周围 1 米范围内和仓库内 3 米消防通道内,不准堆放货物。 仓库内墙体、柱、库外建筑物外墙 1 米内不准堆放货物。 铁路堆场、离铁轨 1.7 米界限,不准堆放货物。 各堆场上的电缆沟,上下水道、
3、油管、渗水井的面盖位置均不准放置货物。 码头前沿不准长期放货。 货物在仓库内堆存时,与柱、墙、货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 仓库、堆场堆存荷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五、特殊货物、危险品、长大件、超重件、贵重件等货物的堆叠作业,向作业人员做好相应的布置工作。1、汽车库场作业,提醒外来车司机遵守港区交通安全规定,同时要做好车辆限载工作。2、机器设备、重大件库场堆存,密封箱等底部无道木时应加放垫木垫高,怕湿货物应尽可能放置仓库内。3、机器设备堆放露天货场,应盖好帆布,堆放设备的库场地面应平整,如不平时应用木方垫平且垫稳妥。4、原木堆垛方向要一致,每货垛两端设原木趸头架稳定垛型,原木垛顶要尽量保持平整, 断面为梯型, 靠道路一端要尽量整齐, 长短差不大于 0.5m。5、每日对堆存的鱼粉进行测温,当温度超过 38时要采取措施降温。6、危险品仓堆存危险货物期间,每两小时要做一次巡检,并做好记录。六、做好仓库、堆场的整理,作业完后,检查、督促当班作业人员做好清洁保洁工作, 未落实清洁保洁工作要求的, 不得签发“清洁保洁作业合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