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讲解了不同类型的人员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的具体要求、内容和时间。文中详细列出了高危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从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需求。对于主要负责人,高危单位需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而其他单位则需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所有单位每年均需进行再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更为深入,包括工伤保险政策、事故调查处理方法等。新从业人员需接受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涵盖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特种作业人员需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定期进行复审。其他从业人员在调整岗位或使用新技术时也需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等高危行业。该文档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各单位明确培训对象、内容和时间要求,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而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