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的实施讲解了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包括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以及职业健康教育。这些教育活动由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现场负责人等的安全培训,则由院安全科和人教科负责组织。文档还强调了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具体教育培训时间要求包括:三级安全教育每年不少于16学时,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方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安全教育的实施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所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现场负责人以及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该文档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安全教育实施指南,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能够遵循相关安全规定,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