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的形式和要求讲解了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三级教育,即上级教育、工区教育和班组教育。上级教育主要针对新工人、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由人事劳动部门组织,安全部门进行,内容涵盖国家安全生产法令、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机械电气安全常识等。工区教育由项目经理及专(兼)职安技人员负责,通过直接上课、谈话、实地参观等形式,介绍工区生产工艺、设备情况、人员构成、安全生产组织形式等。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进行,强调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紧急处理措施等。此外,文章还提到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产活动中,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如安全会议、班前班后会、座谈会、安全活动日等,主要内容包括传达上级指示、学习安全知识、总结整改事故隐患等。对于特殊工种人员,需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凡离开原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复工时需重新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工人改换工种时,也需接受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教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要求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生产活动的企业,如化工、建筑、制造业等。本文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企业在各个层面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从而减少工伤事故,提高生产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