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本制度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特点制定。1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内容。2 引用标准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4月14日颁发的 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3 安全教育的基本原则3.1 提高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熟练地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3.2 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熟悉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
2、能力。4.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新职工进厂时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职工变换工种岗位时的转岗教育、职工休假复工时的复工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意识教育、班组长的安技知识教育和全员的安全教育等八种。4.1“三级”(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4.1.1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安保部负责讲课。教育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 公司特点(包括产品种类、性能、危险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3 一般电气、机械、防火、防爆、防尘、防毒
3、等方面的安全知识;4 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等四方面。4.1.2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 36 学时, 教育内容应包括: 1 本车间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艺、机械、电器等特性及注意事项;2 本车间安全规程与制度;3 本车间有哪些危险场所、危险特性及预防办法;4 本车间曾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5 各种消防器具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五方面。4.1.3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定、安全职责、工艺流程;岗位的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设备性能、物料特性、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三方面。4.2 日常安全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根据生产、设备、气候变化或实际工作需要,灵活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如节日放假、设备检修等等,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或车间、部门组织进行。4.3 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对从事电、气、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和一年一次的复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