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办安全工程师安全责任讲解了驻地办安全工程师在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该文件指出,驻地办安全工程师需在驻地和副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监理工作。在遇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文件强调了安全工程师需认真宣传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提高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此外,安全工程师还需协助查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方案的有效性,以及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相关制度。文件还提到,安全工程师应每天巡视施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并管理好安全监理内业资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同时模范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驻地办安全工程师安全责任适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驻地办安全工程师及相关监理人员。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