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