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现场施工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文件指出,施工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杜绝违章指挥,禁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同时,施工负责人需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所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及有效性。此外,施工负责人还需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确保记录和签字工作到位。在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施工负责人还应领导班组成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其执行情况,教育工人避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在发生伤亡事故时,施工负责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最后,施工负责人还需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尤其是那些直接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该文件为这些负责人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