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劳动人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综合办公室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该文件强调了配备具备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的重要性,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素质。同时,文件指出要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能够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在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应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并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定期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此外,综合办公室还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岗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确保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文件还提到,综合办公室需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并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对于因工伤亡事故,综合办公室需要参与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最后,文件强调要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综合办公室(劳动人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类企业的综合办公室(劳动人事处),特别是那些涉及施工、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企业。该文件为综合办公室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