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料审查核验制度1、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方的安全资料审查核验工作由总监/总代主持,安全监督员具体实施;2、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对如下安全资料必须进行审查核验: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施工总包单位特殊工种上岗人员所持证件是否齐全并真实有效;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并真实有效;施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施工总包单位是否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承包单位对所有进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是否全面详细、查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确认是否存在缺项。3、随着工程进度不同阶段的人员变动与调整,抽查承包单位是否及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及相应的签字确认手续。4、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