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料管理制度讲解了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的定义、内容、管理和保存要求。该制度详细列出了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和保存的十三项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各类设备设施验收及监测记录、文明施工等。同时,该制度规定了项目部需设立安全资料员,专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且安全资料员需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安全资料员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将其归档保存。工程竣工后,安全资料应至少保存一年。此外,该制度还强调了各项目公司需及时收集和上报的安全资料,以及安全文明处在保存和管理这些资料方面的具体职责。安全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部,尤其是那些涉及多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大型建设项目。该制度不仅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还为企业的安全资料管理提供了标准化的流程,确保所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从而有效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适用于项目经理、安全资料员、安全员、施工班组及其他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