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监督巡视检查制度讲解了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作业计划范围内进行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这些内容包括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情况与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以及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执行情况。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巡视检查,每日不应少于一次,并填写相应的巡视检查记录。在节假日、夜间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临时加班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需填写节假日、夜间临时加班报审表,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并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管和各项安全措施。此外,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与消防检查应每月抽查一次,遇有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消防专项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项目安全监督巡视检查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的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特别是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该制度旨在规范项目监理机构的巡视检查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适用于各级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