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制度讲解了施工企业在审核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时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审核内容包括施工企业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具体涉及项目部有关职能人员及项目经理的审核,以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核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署批准。此外,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应由施工企业电气技术人员、工程师编制。审核还关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建设方的要求。对于需要附具计算书的方案,如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架、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需审核计算参数和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审核方案中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岗位职责。如果监理部提出修改意见,施工企业需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再次报审。对于需要专家论证审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应提前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审查,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后,施工企业需将修改后的方案再次报审,并由项目监理部报建设方及专家组备案。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企业和项目管理团队,特别是负责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实施的相关人员,如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电气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等。该制度为确保施工安全提供了详细的审核流程和标准,有助于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