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每月生活费及工资的若干规定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结合本工程规章制度,采取对每月发放生活费和工资结算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挂勾的办法,特作如下规定:1、 各班组每月必须在月底到核算科申报核实月度工作量,由项目部核算科签字认可。2、 工作量核实后各班组必须到工地主管,安全员,各质量员(或施工员)签字。 (分管内容:分别为场容场貌、文明施工、安全、质量)3、 办齐上述手续后,由项目经理核定金额签字交财力科发放。4、 各班组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理项目部核算科结算签字认可工作量。5、 分部分项工程量结算出来后必须到工地主管、安全员、各质量员(施工员)签字。6、 办齐上述手续后到项目经理处按单价核算金额,签字后交财务发放。7、 上述事项应任每月台票 5 日前办齐,如因工作未做好,未办齐有关手续,财务拒绝付款。上述规定希望各班组遵照执行,以免延误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