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长或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讲解了工程部长或项目部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该文件强调了工程部长或项目部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文件指出,工程部长或项目部应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认手续,同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制止违章作业。此外,文件还提到工程部长或项目部应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检查,确保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文件还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对于主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部长或项目部应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时,工程部长或项目部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工程部长或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工程部长、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该文件为上述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操作指南,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