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讲解了开发区各局办和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职责和具体职责。基本职责包括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实行安全生产“双责制”。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管理档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具体职责则详细列出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济运行局、经贸合作局、开发区区工会、开发区警务室、开发区交警中队、开发区城管中队等各部门的具体任务和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环境。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适用于开发区各局办、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该文件为各部门明确了具体的安全生产职责,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