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法律法规 仓储法律法规 5.3、5.4讲解了仓单与保税货物仓储的相关法律法规。仓单是指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收到一定数量仓储物的有价证券,其签发以仓储合同的有效成立和存货人交付仓储物为条件。仓单不仅是一种有价证券,还具有要式证券、背书证券、物权证券、文义证券、无因证券和换取证券等性质。仓单的内容包括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间、仓储费、仓储物的保险、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等。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保管人应当签字或盖章、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等。此外,该文档详细介绍了保税货物的概念,即经过海关批准
2、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料件、维修零配件、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燃料和零配件、外商寄存或暂存的货物、转口贸易货物、免税品商店进口的货物等。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核准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的专用仓库,分为专用保税仓库、公共保税仓库和海关监管仓库。设立保税仓库需满足企业资质和仓库条件,并经过申请、受理、批准和验收等程序。保税货物的进出口需经海关批准,暂时免缴关税,并在特定情况下进行申报。保税仓库货物的进口、储存和出库分别有不同的规定,包括储存期限、货物的使用、灭失、短少、加工、查验和存放等。保税仓库货物的核销需报送有关单证,海关予以核销。对保税仓库的日常监管包括储存期限、专人负责、禁止加工、加锁管理、缴纳监管手续费等。物流法律法规 仓储法律法规 5.3、5.4适用于物流企业、仓储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尤其是涉及保税货物仓储和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同时,该文档也适用于法律专业人士、海关工作人员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人员,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仓单和保税货物仓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