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讲解了生产区内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规范。文中强调了所有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并经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无证作业。对于擅自施工的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到行政部领取作业证,由保卫部门现场检查后签字批准。行政部门审批后需书面通知安环部等相关部门。作业前,需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志及夜间红灯警示。安环部、行政部门和申请单位将联合检查现场设施,确保符合安全要求。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需清理现场,撤除所有标志和围栏,经行政部门检查无问题后恢复交通。规程还指出,断路作业应严格按照作业证内容进行,禁止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或扩大作业范围。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作业,需重新办理作业证。生产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适用于生产区域内涉及交通道路施工及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单位和个人。该规程特别适用于需要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申请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相关的行政部门和安环部。同时,也适用于所有参与断路作业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