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讲解了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如何通过抗震救灾组织机构的有效运作来应对灾害。抗震救灾办公室下设主任和副主任,主要职责为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同时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抗震救灾抢险救灾组由经营副矿长担任组长,负责营救受伤人员、保护国家财产、协助工程抢险和恢复生产与生活。抗震救灾医疗救护组由卫生所所长担任组长,负责组建临时医院或急救站,抢救、转运伤病员,监测饮用水和食品,控制疫情,并提供心理卫生帮助。抗震救灾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党政办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抢修交通设施,保证救援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求。抗震救灾治安保卫组由保卫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震区各部门和救灾物资的安全。预案还详细说明了地震发生后的汇报程序和应采取的具体应急措施,包括迅速集合抢险队伍、严密监视火灾、保障供电管理、加强卫生防疫、维持治安管理和接受外部救援。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他存在地震风险的行业领域,特别是那些需要在地震发生后迅速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的企业。该预案不仅为抗震救灾提供了详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还为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措施提供了指导,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抗灾能力,确保在地震灾害发生时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