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陇南市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陇南市爆炸事故应急预案为了做好全市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事故处理有序进行,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爆炸事故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一一.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陇南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破坏引起的爆炸事故。二二.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陇南市爆炸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分级负责、发生事故单位自救与社会援救相结
2、合的办法。(一)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一)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成立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安监局和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市公安、安监、宣传、工会、监察、卫生、消防、经委、劳动、信访、民政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值班电话:09398388023、8388024.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指挥长的指令和命令。(1)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
3、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根据事故发展态势,统一部署应急预案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协调处理措施。(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4)在陇南市行政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5)对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事故灾害,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二)各专业组的职责(二)各专业组的职责在指挥部的统
4、一指挥下,现场救援设下列九个专业组:1、抢险救援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武警、消防及事故发生地救援工作人员控制事故现场,初步分析判断事故的性质、原因;扑救爆炸引起的火灾;清理事故现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排除和转移未爆炸的爆炸物品。2、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公安干警进行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疏散群众;组织交巡警疏导交通,进行交通管制;组织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干警勘查事故现场,开展现场访问,搜寻证据,追查和监控有关嫌疑人员。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足够的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护,把人员伤亡人数降低到最低限度;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
5、疗设备和占用急救场所;因爆炸事故引起的烧伤伤员较多,所以把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列为爆炸事故(险情)的主要救护医院;准确统计伤亡人员数字,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4、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供应、现场抢险人员的饮食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5、信息新闻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事故(险情)抢险救援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工作。6、通讯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市移动通信应急车到达事故现场,确保事故现场通讯畅通。7、专家指导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爆炸物品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引发事故的爆炸物
6、品的种类、数量及爆炸原因进行分析;对爆炸事故进行科学、准确地定性。8、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牵头。市民政、劳动、信访和事故发生地民政、劳动、信访部门、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保险机构参加,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接待、安抚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抚恤、理赔等善后工作。9、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监察、经委、劳动、工会及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参加,采取现场勘查、现场访问、搜查物证、人证、科学实验等方法,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和下部安全防范措施。(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事故应急机构是本单位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执行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及警戒、疏散、救援、救护、通讯、后勤保障等。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针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制订、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单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