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采空区自燃发火应急预案讲解了井下采空区自燃发火的应急响应机制,详细描述了从组织机构的设立到具体职责的分配,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预案中明确了总指挥、副总指挥、调度中心主任、生产技术组、安全组、机电组、通风组、运输组、后勤组、保卫组、材料组、区队长、跟班队长和班组长、矿灯负责人、驻矿地测站站长、值班调度员等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预案还详细说明了汇报程序,即当发现采空区一氧化碳异常时,应立即回报通风处。此外,预案提出了具体的应急措施,包括加强有害气体监测、采用氮气防灭火、束管监测、均压通风、堵漏等综合防灭火方式,并对可能发生自燃火灾的回采工作面提出了一系列技术措施,如提高煤炭回采率、减少遗煤、加快回采速度等。同时,预案详细描述了采空区注氮防火的方法和条件,确保在发现火灾征兆时能够及时采取行动。井下采空区自燃发火应急预案适用于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采空区自燃风险的煤矿。该预案不仅适用于井下工作人员,也适用于矿井管理人员、救护队员及相关技术人员。通过该预案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井下采空区自燃发火事故,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