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讲解了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相关法律和地方政策,旨在减少事故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背景,制定了该预案。预案详细界定了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标准,即因高处坠落、坍塌、机械设备倒塌、触电、洪灾等原因导致的死亡1人、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预案强调了龙马潭区建筑施工行业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参与应急救援,要求各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明确了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和企业负责的应急救援原则。预案还设立了由区建设环保局局长任组长的应急救援领导组,详细列出了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包括抢险方案制定、
2、救援指挥、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等。预案中还指定了三个应急救援突击队,明确了其职责和行动要求。预案规定了事故报告、救援启动、现场处置的具体流程,要求各企业确保救援经费、物资、设备的充分保障,并对救援效果的保障措施进行了说明。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龙马潭区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该预案不仅为这些单位和个人提供了应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还明确了他们在事故发生后的具体职责和行动要求,有助于提高整个建筑施工行业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