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市冶金行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大连市冶金行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1 总则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冶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冶金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国家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大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冶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冶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
2、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1.4.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和市冶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制。1.4.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4.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
3、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2 2 冶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与职责冶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与职责2.l 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2.l.l 市应急指挥部大连市冶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应急委、市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冶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市应急委为冶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部为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承担冶金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4、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他救援力量。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各区市县政府主管领导兼任;成员单位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局、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民政局、气象局和大连供电公司、市煤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履行本部门在冶金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指挥、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2.l.2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负责冶金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救的联络、协调
5、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订和更新市级预案;负责专家组管理,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负责对区市县政府及市属以上企业冶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联系驻军援助工作。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与相关部门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保障救援交通畅通、人员疏散,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进行救护,调动药品、医疗器材。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状况的应急监测,确定事故种类、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及污染范围;监督事故责任单位及专业处置单位对现场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市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车辆,保证运送疏散
6、人员和供应物资。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准确提供事故现场当时气象情况。大连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电力保障。大连市煤气公司负责切断事故现场煤气。大连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保证事故现场消防用水。2.2 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立与职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冶金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冶金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冶金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与完善冶金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冶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冶金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相关部门实施冶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帮助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对其他冶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参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冶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结合本地区情况,组建本级冶金事故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冶金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