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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重、特大雷击事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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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70352 上传时间:2022-01-23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6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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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处置重、特大雷击事应急救援预案处置重、特大雷击事应急救援预案第一条为规范本区重、特大雷击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雷击事故应急处置体系,针对雷电灾害的特点,结合灾害防御工作规律和应急处置要求,规范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及救助措施,一旦发生灾情,做到各方协调、信息畅通、保障有力,形成反应迅速、功能周全、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使受灾单位和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救助,使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制定本预案。第二条重、特大雷击事故是指因雷击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建筑物或设备损毁、公共服务系统(供水、供电、金融、证券、银行、交通、邮电、通信等)中断甚至瘫痪等,符合下

2、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雷击事故:(一)一次雷击死亡 3 人及以上的雷击事故;(二)一次雷击受伤合计 10 人及以上的雷击事故;(三)一次雷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及以上的雷击事故;(四)其他性质特别严重,间接经济损失大或对经济、社会、政治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雷击事故。第三条区政府设立重、特大雷击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区重、特大雷击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府办主任和区气象局局长担任,指挥中心成员由区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农业局、财政局、规划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建设局、国土房管局、公安局、检察院

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消防大队、法院和工商分局等单位主管安全的副局长组成。第四条指挥中心下设重、特大雷击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内,区气象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区防雷设施检测所和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中具备防雷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专家组成。第五条发生重、特大雷击事故时,指挥中心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理调度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气象局主管防雷减灾的副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从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专家库抽调,事故所在镇(街)负责人和区防御雷电灾害社会化安全管理综合体系的成员应服从指挥部的指挥调度。第六条重、特大雷击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区政府统

4、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充分准备、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应按照花都区政府处置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第七条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启动本预案:(一)国务院、省、市、县级市气象主管机构发布雷暴预警,区人民政府确认可能发生重、特大雷击事故;(二)区人民政府确认已经发生重、特大雷击事故。第八条重、特大雷击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确认可能发生重、特大雷击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1、区气象台根据强对流天气灾害应急预警方案的程序,发布预警信息;2、重、特大雷击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密切注意雷暴发展趋势,值班电话 82612106;3、市民和

5、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按照防御指引,迅速做好防御工作。(二)已经发生重、特大雷击事故时,启动以下应急处理程序:1、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区政府、重(特)大雷击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目击市民有义务通过公众报灾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灾情。事故单位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2、区重、特大雷击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前往雷电灾害事故现场,实地了解雷电灾害事故的性质、程度,发生时间、地点,迅速作出判断,及时反馈情况,必要时应先行处置:第一赶赴雷击事故现场者,要在第一时间对被雷击人员进行现场救治或指导救治,如实施人工呼吸、体外心脏按摩等常

6、规救援手段。3、迅速、准确地向区人民政府、广州市气象局雷击事故应急处理中心报告情况,同时迅速通知相关的应急救援职能单位。4、成立现场指挥部实施现场组织指挥,协调相关单位的抢险救援行动。防雷专业及相关专业技术专家会同卫生救护、消防、公安、通信、供电、建设、民政等有关单位迅速开展现场救助,及时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5、掌握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勘验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及时跟踪上报后续灾情。待雷电灾害事故处理完毕,认真进行灾情评估,写出事故报告,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气象局。第九条灾害信息管理重、特大雷击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保密和信息发布,严格按新闻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一)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雷知识。区气象局负责在全区大力宣传防御雷电灾害的科学知识,宣传国家有关防雷减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提高全民的防雷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雷电灾害事故的特征,熟悉防雷减灾工作要求,掌握雷电防护基本知识,增强自身的防护能力。(二)加强执法检查,规范社会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区气象局对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防雷工程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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