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型水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中小型水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为提高全市中小型水库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439 号文件和省政府湘政办函2004111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1 1 总则总则1.1 目的中小型水库重大事故,主要是指中小型水库枢纽建筑物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做好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通过制定预案,明确责任,科学组织,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持社会政
2、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1.2 工作原则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快速高效的原则,切实做好重大事故的监测、预防、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相关的实施办法。1.4 现状全市现有中小型水库 33 座。水库总蓄水量 7613 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近 10万亩。由于我市水库大部分建于 5070 年代,工程运行老化,目前已进入发病高峰期,经大坝安全鉴定,全市三类
3、病险水库 8 座。此外,还有部分一二类坝。同时,由于现代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一些不可预见的人为因素也会危及水库大坝安全。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中小型水库枢纽建筑物出现预警 II、I 级。2 2 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发生中小型水库重大事故,由吉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其组织机构如下: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协主席、市委组织部部长、市人武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农工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市民政局、市公路局、市气象局、
4、市卫生局、市人武部、河溪电站、市水文站、河溪水文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指挥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命令,统一组织指挥辖区内中小型水库应急抢险救灾工作。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指挥长:负责全市中小型水库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指挥。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组织指挥全市中小型水库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并监督实施;指挥和协调各部门和各类应急工作组的工作;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险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审查抢险救灾新闻等工作,其中市水利局局长主持指挥部办
5、公室日常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内新闻、宣传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防汛抗灾的宣传教育,及时、准确宣传防汛抗旱形势,协助州委宣传部作好对外、对上宣传,以及境外新闻媒体采访的资格审查、资料发放、路线安排等。市发改局:协调安排防洪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抢险资金。市农办: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灾区的各种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宏观指导。市财政局:协同市防指申报、筹集、安排防汛抗旱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对市防汛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协商,及时下拨,监督使用。市民政局:及时做好灾情的统计工作,负责洪涝旱灾的救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及时作好勘察、核灾,与市防汛办搞好灾情发布、上
6、报的协调。市建设局:根据防洪总体规划方案,监督、检查市政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提供必要的防洪抢险物料。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盗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和防汛网络安全工作,协同做好防汛车辆特别通行证的发放工作。紧急防汛期间,根据需要,做好道路交通和区域管制工作。市交通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服从防汛需要,保护堤岸等防洪设施;为防汛抢险优先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防洪抢险运输畅通;进入防汛紧急期,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征调交通运输工具为抢险救灾服务,协助组织实施水面交通管制,督促落实对防汛的各项优惠措施。市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各项水利工程及所辖水电工程的运行安全,负责重点流域洪水调度和重要防洪及灌溉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防洪抢险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护和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水行政执法和河道管理工作。市农业局:掌握农业遭受洪涝旱灾的情况,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所属农场的防洪安全。市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